关于成立上海外国语大学审计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7号),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机制,经2020年第十次校长办公会议和2020年第十三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成立“上海外国语大学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常设机构
领导小组是学校党委、行政根据国家政策精神和教育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领导学校审计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岗位调整的,成员职位由接任该岗位人员自然替补。
组 长: 姜 锋 李岩松
副组长: 钱 玲 林学雷
成 员: 韩殿秀 王斌华 陈 蓉 黄 萍 汤 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计处,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每年由办公室负责协调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相关成员的工作会议。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领导和部署学校审计工作;
(二)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年度审计计划;
(三)研究制定内部审计改革方案、重大政策和发展战略;
(四)审议决策内部审计重大事项;
(五)听取重大项目审计结果报告;
(六)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七)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负责各项审计工作的联动实施;
(三)起草有关审计工作的文件、制度;
(四)起草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特此通知。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