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治理区域国别研究大楼新建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3浏览次数:427

上海外国语大学全球治理区域国别研究大楼新建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外国语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外国语大学全球治理区域国别研究大楼新建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全球治理区域国别研究大楼新建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ISU-GZCZBF20002/203044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科 徐老师、李老师021-353729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胤翀62791919×137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上海外国语大学全球治理区域国别研究大楼新建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供应商,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服务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全部跟踪审计服务工作。本次项目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93.00万元。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7年5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供应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经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含审计报告正文全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3)近三年(从2017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一日)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4)服务商须被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5)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3.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05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5月22日 16:00 至 2020年05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6月05日 13:30 至 2020年06月05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会议室详见电梯厅屏幕)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05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会议室详见电梯厅屏幕)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潜在的供应商应在2020年6月5日13:30时(北京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磋商文件购置费用(每套500.00元)。潜在的供应商应向下列采购代理机构账号汇款,并注明“标书费20304401”以便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款项到账情况:

(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

(2)  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  账号:215080920510001

2、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款项之后,将根据潜在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信息开具相应的发票,并在接收响应文件时交给各响应单位。

3、对于未按上述要求购买纸型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已经受理的响应文件也将提请磋商小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胤翀

项目联系电话:62791919×137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上海外国语大学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5月22日